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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理论法规》常规考点:风险识别的原则

2018年07月31日来源:监理工程师考试 所有评论

风险识别的原则:

(1)由粗及细,由细及粗。有粗及细是指对风险因素进行全面分析,并通过多种途径对工程风险进行分解,逐渐细化,以获得对工程风险的广泛认识,从而得到工程初始风险清单。而由细及粗是指从工程初始风险清单的众多风险中,根据同类建设工程的经验以及对拟建建设工程具体情况的分析和风险调查,确定那些对建设工程目标实现有较大影响的工程风险,作为主要风险,即作为风险评价以及风险对策决策的主要对象。

(2)严格界定风险内涵并考虑风险因素之间的相关性。对各种风险的内涵要严格加以界定,不要出现重复和交叉现象。另外,还要尽可能考虑各种风险因素之间的相关性,如主次、因果、互斥、正相关、负相关关系等。应当说,在风险识别阶段考虑风险因素之间的相关性有一定难度,但至少要做到严格界定风险内涵。

(3)先怀疑,后排除。先考虑其是否存在不确定性,要通过认真的分析进行确认或排除。

(4)排除与确认并重。对于肯定可以排除和肯定可以确认的风险应尽早予以排除和确认;对于一时既不能排除又不能确认的风险再作进一步的分析,予以排除或确认;最后,对于肯定不能排除但又不能肯定予以确认的风险按确认考虑。

(5)必要时,可作实验论证。对于那些按常规方法难以判定其是否存在,也难以确定其对建设工程目标影响程度的风险,尤其是技术方面的风险,必要时可作实验论证,如抗震实验、风洞实验等。这样做的结论可靠,但要以付出费用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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